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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说明 企业或个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,特殊行业经营范围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合法从事经营。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办理条件: 一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范围:1.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.整理、储存、发布和咨询;2.应聘人员推荐;3.职业指导与咨询;4.人力资源招聘会;5.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及媒体服务;6.人力资源培训;7.人力资源测评;8.企业人力资源研发咨询和规划设计;9.高级人才寻访;10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。 二、申请开展第1—3项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: (1)有固定服务场所30㎡及以上,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; (2)有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及以上(需购买3个月社保)。 2.申请开展第1—10项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: (1)有固定服务场所80㎡及以上,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; (2)有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8名及以上(需购买3个月社保)。其中,申请开展第4项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还应有固定招聘场所不得少于300㎡。 三、统一要求:验资50万 劳务派遣许可证 办理条件: 1、营业执照或者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(复印件)1份、盖章; 3.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200万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1份、盖章; 4.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(80平方以上)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、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复印件1份、盖章; 5.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) 6.法人购买至少1个月社保 |